本文件规定了户用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的文件要求、一致性核查、质量验收、性能验收和验收报告的相关技术要求,用于竣工验收后的整体性验收或周期性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在居民固定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场所建设的以220V或380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电网或公共电网的户用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其中220V电压等级单点接入容量不宜超过8kW,380V电压等级单点接入容量不宜超过400kW。本文件不适用于带储能的光伏系统、聚光光伏系统和BIPV系统。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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