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坎德拉学院公众号发了一篇文章“东南亚、西非光伏项目容配比超过1.5是否合适?”,此文章在“坎德拉学院交流群”针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进行了简单的经济比选。
文章发布后,有读者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很有道理,这里先表示感谢。为纠正上篇的文章错误,特撰写本文。
光伏组件的容量/逆变器的容量=容配比。
容配比怎么选?笔者这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1.容配比的选择,本质上还是经济性的问题。
2.超配对于单位千瓦投资的影响,不同的项目的敏感性是不一样的。
在测算超配对投资的影响时,组件、1*4直流电缆、支架及基础等(可能还有占地费用),单价基本是不变的(以下称“不变单价”),其余部分(以下称为“可变单价”)都可以认为是随着组件装机容量而变的。
举例:
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
单位造价高的项目,通常超配的带来的单位投资的下降是更明显的,这个时候更值得认真考虑容配比的问题。
海外项目的组件价格跟国内并没有很大的差异,但是总的单位造价还是要明显高于国内,这可能是海外项目热衷于高容配比的一个原因。
3.关于超配的发电量损失计算的问题
目前国内外常用PVsyst软件来计算超配的发电量损失问题,它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
PVsyst软件不能考虑的问题:
4.平价上网对容配比选择的影响
上述“可变单价”其实是投资成本中总价不变的部分,包含的部分很多:箱变、高压电缆、升压站、送出线路,还包括大部分前期费用(不包括征地费用)、项目建设管理费等。
笔者经历了组件价格从30元/W到现在1.x元/W的进程,光伏电价的下降对应这主要是“不变单价”的下降,其中主要是组件价格的下降。
换句话来说,组件价格下降了,电价便宜了,在超配的经济性测算时,能容忍的阈值会越来越大。
5.电网公司要不要“管”容配比?
我们在对交流侧设备进行选型计算时,只要按逆变器的额定的功率*台数来计算即可,逆变器在环境温度允许条件下的过载,由设备本身的过载能力(比如变压器的过载能力)和规范本身就有的设计余量来满足。
对于电网来说,直流侧装多少容量其实并不直接影响交流侧的设备选型,只要关注交流侧容量即可(也就是逆变器的容量*台数)。
并且,超配,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光伏发电对电网调峰的压力,应该对电网来说是好事。
平价上网,低价上网,也许超配会越来越普遍。个人呼吁,其实只要在申报时,同时申报直流容量和交流容量即可。至于,超配多少,那是投资者权衡利弊后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