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能源研究中心
2015年《巴黎协定》设定了本世纪后半叶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习近平主席于9月22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了“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为中国下一阶段的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展现了中国践行《巴黎协定》气候行动承诺的决心。今天,我们一起聊聊碳中和的定义、各国的目标以及我国建筑业的实施路径。
气候中性的定义:当一个组织的活动对气候系统没有产生净影响时,就是气候中立。在气候中立的定义中,还必须考虑区域或局部的地球物理效应,例如辐射效应(例如来自飞机凝结轨迹的辐射效应)。
总而言之,碳中和目标只与二氧化碳有关,而“净零”目标包括所有温室气体,“气候中性”目标也考虑其他影响,如辐射效应。
对大多数公司来说,碳中和、净零排放和气候中性的含义是一样的。如果一个组织主要释放二氧化碳,那么使用“碳中和”、“净零排放”或“气候中性”这三个词并没有太大区别。
另外,对于大多数部门来说,净零排放和气候中性是一样的,因为最重要的气候影响是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然而,一些部门,如航空业,也应该考虑非二氧化碳辐射效应的其他因素影响。
中国
目标日期:2060
奥地利
目标日期:2040年
爱尔兰
建筑碳中和主要可以通过需求减量、超高能效、能源替代三个方面来实现。
需求减量
超高能效
能源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