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 | 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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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开发是指依托主要流城水电开发,充分利用水电灵活调节能力和水能资源,兼顾具有调节能力的火电,在合理范围内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一体化综合开发基地,实现一体化资源配置、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和消纳,提高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经济性和通道利用率,提升水风光开发规模、竞争力和发展质量,加快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进程。

规划定位于资源规划,研究范围主要是:

  • 主要流域。原则上以干流为主,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200万千瓦以上。
  • 流域水电开发基础较好。流域内已建、在建及规划新建水电具有一定调节能力,或流域内具备建设与水电配套运行的抽水蓄能电站的条件。
  • 以流域分水岭为边界,流域内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具备开发条件。

通知全文如下:

能源局 | 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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