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征求《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涵,征求意见时间截止3月28日。
在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分布式发电接网电压等级及装机容量做出了限定:
接网电压等级35kV及以下,装机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
接网电压等级110kV(或66kV),装机容量不超过5万千瓦且在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
管理办法鼓励分布式发电充分市场化,明确分布式发电在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均依法实行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鼓励开展分布式发电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分布式发电项目即可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也可委托电网企业代售电,也可采用全额上网方式。
管理办法要求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设立地级市或县(市)级电网区域分布式发电交易平台子模块,或由地级市或县(市)级电力调度机构或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调度运营机构开展相关电力交易。
为推进能源互联网的发展,管理办法也积极鼓励推进综合能源服务,构建用户侧智慧用能新模式;培育虚拟电厂、负荷集成商等新型市场主体,建立合理的灵活性资源补偿机制;鼓励提供更多差异化的能源产品和服务方案,拓展智慧用能增值服务新模式;鼓励发展第三方运维主体,培育分布式发电运维产业。
征求意见函及管理办法原文如下: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坎德拉学院):重磅!《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