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图书馆】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市、区)推进应用实施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 从资源评估、项目备案与并购申请、系统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等方面提出全过程开发工作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中涉及的既有建(构)筑物、新建(构)筑物、畜(禽)舍等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参照执行。 最新议程如下:
本导则规定了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市、区)推进应用实施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 从资源评估、项目备案与并购申请、系统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等方面提出全过程开发工作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中涉及的既有建(构)筑物、新建(构)筑物、畜(禽)舍等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参照执行。 最新议程如下:
本标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的测试条件、测试设备、测试项目及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功率100kW及以上且储能时间不低于15min的电化学储能系统,其他功率等级和储能时间的电化学储能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晶体硅光伏组件(以下简称“组件”)报废评判的抽样规则、判定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晶体硅光伏组件的报废评判,不适用于废弃光伏组件中仍然保留原有使用价值但其拥有者主动丢弃或放弃的光伏组件的评判。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发电站功率控制系统的功能和结构、数据采集与通信、启停控制、有功功率控制、无功电压控制、闭锁、控制过程记录、性能指标和系统检测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光伏发电站。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适用于除了抽水蓄能以外的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项目。 根据规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在并网调试前,应按照国家质量、环境、消防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
本标准规定了光伏发电站系统能效、光伏发电单元能效、光伏组件效率、光伏组件串联失配率、光伏组串并联失配率、线缆损耗、光伏逆变器转换效率以及变压器效率等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并网光伏发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