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 推进风电、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印发

发改委 | 推进风电、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印发

发改委 | 推进风电、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印发


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根据实施方案:


  • 鼓励并网运行超过 15 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 1.5 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鼓励单机容量大、技术先进的行业主流机型替代原有小容量风电机组,支持绿色低碳材料、新型高塔技术、节地型技术、高效率及智能化风电机组应用,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发电量,提升设备设施修旧利废水平,实现风能、土地和电网资源提质增效。推动建立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全过程信息监测。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新技术、新标准和新场景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培育和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


  • 支持光伏电站构网型改造,通过电力电子技术、数字化技术、智慧化技术综合提升电站发电效率和系统支撑能力。推动老旧光伏电站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鼓励通过高效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发电设备更新,合理优化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布局和规模,提升光伏发电系统单位面积能量密度和光伏电站土地使用效率,提高光伏电站发电能力推进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发展,支持基于物理法和化学法的光伏组件低成本绿色拆解、高价值组分高效环保分离技术和成套装备研发。


通知及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发改委 | 推进风电、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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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
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8月3日
发改委 | 推进风电、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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