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为下一步电改定了调。
时至今日,2年半时间过去了,9号文的意见落实得怎么样?
今天给大家汇报9号文第1条的情况。
第1条非常核心。因为目前来讲,电网公司在买电和卖电两个方向同时处于垄断地位,电改的目标就是要打破电网公司的双重垄断地位,让发电方和用电方直接交易,电网只是收“过路费”,就是我们说的“输配电价”。
201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已经达到22.25%。今年上半年,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营业区范围内的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5000亿千瓦时,占电网企业销售电量的比重已经达到22%,同比增长了50%。今年的数据,发改委运行局进行了预测,预计年底全国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送电交易等在内的电力市场化规模将达到2万亿千瓦时,占电网销售电量的35%,增长幅度很大,同比要达到50%,电力市场化交易更活跃。
输配电价改革,从2014年到今年上半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破冰,深圳蒙西电网搞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第二阶段是扩围,2015年选了五个省,包括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进行试点。第三阶段是提速,2016年,我们进一步提速,将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纳入试点范围,并提前启动剩余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第四阶段叫做全覆盖,是这样四个阶段。到今年上半年6月底,省级电网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全国的全覆盖。
据小编统计,截止到2017年9月29日,全国各省输配电价情况如下:
以下为已公布输配电价的省区的排名分析,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湖北、吉林、北京、贵州等较高。
对于大工业输配电价,广西、浙江、河南、天津等较高。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坎德拉学院):“电改”比你想象的快,再不了解就要落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