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布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根据通知: 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鼓励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根据通知: 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鼓励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
3月21日,国家能源局在网站发布了关于《“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1月29日联合印发的文件(文件具体内容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确定了新型储能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本次发布的官方解读,对文件的背景、主要内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中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
近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推动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撑碳…
7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上半年能源经济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介绍国家能源局电力防汛救灾和迎峰度夏有关情况,解读《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聚焦可再生能源规…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适用于除了抽水蓄能以外的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项目。 根据规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在并网调试前,应按照国家质量、环境、消防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文件明确,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